相信作為家長,均想幼兒有一顆慈祥憐憫的心,友善待人。研究指出,家長的管教方式會直接影響幼兒發展助人行為 (Krevans & Gibbs, 1996; Medina, 2014)。家長的紀律手法,大致可分為以下三類:
 
一、權力壓制:家長的說話就是「聖旨」,幼兒必須服從,不服從命令就沒有好結果。
 
二、愛的撤離:當幼兒不聽話時,父母就跟他說「我唔理你」、「唔要你」,讓幼兒害怕父母不再愛自己。
 
三、引導理解:在提出指示或要求時,尤其是一些幼兒未必輕易順從的指示時 (例如收拾玩具),家長會加以解釋背後的原因、說明若不跟從,對自己和其他人的影響。
 
研究發現,相對於前兩者方式,採取「引導理解」式管教的家長,他們幼兒的同理心明顯較強,更能明白自身行為會如何牽動他人感受,亦因此更樂於幫助別人。因此家長不妨由自身出發,從紀律技巧和施行指令的方式開始,培育幼兒樂於助人的精神。
 
 
參考文獻:
Krevans, J., & Gibbs, J. C. (1996). Parents' use of inductive discipline: Relations to children's empathy and prosocial behavior. Child Development, 67, 3263-3277.
 
Medina, J. (2014). Brain Rules for Baby: How to Raise a Smart and Happy Child from Zero to Five (2nd ed.). Seattle: Pear Press.